勒流街道龙眼村于2019年10月14日召开村民代表、股东代表会议表决通过以下事项,现予以公告。
1、由村民代表表决通过《龙眼市场南北一楼商铺先续租后竞投细则》、《龙眼村龙冲路24号旁边临用地、入村大道14号之二旁边临用地地块经营使用权续租细则》。
3、由股东代表表决通过个别村民住宅用地置换:
吴妹恒位于勒流街道龙眼村龙冲路30号房屋,有证用地面积:65.47平方米,该房屋部分用地面积涉及龙冲路道路规划控制线和河涌水利控制线范围内,控制后房屋剩余用地面积不足30平方米,而且不能办理报建手续,业主申请土地置换,无偿拆除原地块上盖建筑物,村提供位于拆迁安置区的闲置地80平方米地块给吴妹恒建房,其中超出房产证的用地面积14.53平方米按村规民约规定的地价向股份社购买。
龙眼村委会
2019年10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