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对象
年满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含港澳台老年人和老年归国华侨)。
二、办理条件
1.具有佛山市户籍、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
2.非佛山市户籍,且连续在佛山市居住满6个月以上、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含港澳台老年人和老年归国华侨)。
三、所需材料
1.佛山市户籍老年人:提供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如身份证遗失,需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补办回执);如为委托办理,还需提供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一份。
2.非本市户籍老年人:提供身份证和在佛山市办理的、在有效期内的《广东省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3.港澳台老年人和老年归国华侨:提供有关身份证明(港澳老年人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老年人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老年归国华侨提交中国护照)和在佛山市办理的、在有效期内的《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
四、办理程序
申办人在申请办理《佛山市老年人优待证》二个月后,可凭补办回执到受理申请的客户服务中心领取。
五、办理窗口
可到佛山市内任何一个广佛通客户服务中心办理。
六、办结时限
60天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申办人需缴纳办证工本费,费用为每张1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