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对象
年满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含港澳台老年人和老年归国华侨)。
二、办理条件
1.具有佛山市户籍、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
2.非佛山市户籍,且连续在佛山市居住满6个月以上、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含港澳台老年人和老年归国华侨)。
三、所需材料
1.本市户籍老年人
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和小一寸近期免冠彩照一张(底色为红色)。
2.外埠户籍老年人
(1)非本市户籍老年人:提交本人身份证、小一寸近期免冠彩照一张(底色为红色)和在佛山市居住地流管服务站办理的、证明已在本市居住满6个月以上的《广东省居住证》;
(2)港澳台老年人和老年归国华侨:应当提交有关身份证明(港澳老年人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老年人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老年归国华侨提交中国护照)、小一寸近期免冠彩照一张(底色为红色)和在佛山市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的、证明已在本市居住满6个月以上的《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
四、办理程序
本人到所在地村(居)提交资料,村(居)委会受理申办人的申请并制作好《佛山市老年人优待证》后,将通知申办人到村(居)委会领取。
五、办理窗口
地址:户籍所在地村(社区)公共服务中心
交通指引: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受理申请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2:00-5:30
六、办结时限
每季首月为接受办证登记时间,季末发证。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首次申请办理《佛山市老年人优待证》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