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对象
法定就业年龄内有一定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残疾人
二、办理条件
持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三、所需材料
求职者本人身份证原件、第二代《残疾证》原件
四、办理程序
残疾人求职者领取“求职登记表”并填写——持填写好的“求职登记表”、身份证及第二代《残疾证》原件到户籍所在村(社区)办理求职登记——查找适合的招工信息——窗口工作人员核实信息后出具介绍信推荐面试并出具介绍信——残疾人求职者将面试结果在7天内反馈给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归档求职资料。
五、办理窗口
地址:户籍所在地村(社区)公共服务中心
交通指引: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受理申请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2:00-5:30
六、办结时限
无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