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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城乡养老保险补贴工作办理指南

浏览人次: 200次 发布时间:2018-10-27

一、办理对象:本区户籍,年满16周岁未满60周岁,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已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残疾人。

   已享受原“新农保”补贴的特殊群体(优抚对象、低保对象、五保户、“三无”救济待遇、重度残疾人)不纳入的补贴范围。

 

二、办理条件:本区户籍,年满16周岁未满60周岁,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已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残疾人。

   已享受原“新农保”补贴的特殊群体(优抚对象、低保对象、五保户、“三无”救济待遇、重度残疾人)不纳入的补贴范围。

 

三、所需材料:

 1.申请人及监护人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由居村审核原件)

 2.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复印件。(由居村审核原件)

 3.申请人本人农商银行存折复印件。

 4.如实填写的《佛山市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补贴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汇总表》(附件2、附件3)。

 5.监护人与申请人的关系证明资料。(如户口簿能反映关系的,不需要另附证明资料)

 6.上一社保年度已办理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相关凭证。

   

四、办理程序:凡符合条件并有该需求的对象,可以自愿向户籍所在村居提出,报户籍所在镇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

    

五、办理窗口

        地址:户籍所在地村(社区)公共服务中心

        交通指引: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受理申请

        工作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2:00-5:30

六、 办结时限:无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涉及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