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对象:本区户籍,精神分裂、双相障碍、分裂情感障碍、偏执性精神病、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等六类精神障碍残疾人。
二、办理条件:本区户籍,精神分裂、双相障碍、分裂情感障碍、偏执性精神病、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等六类精神障碍残疾人。
三、所需材料:
1.填写《顺德区重性精神残疾人社区药物治疗资助申请表》;
2.提交申请人户口簿(首页及个人页面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3.提交第二代残疾人证(复印件);
4.监护人身份证及监护关系材料。复印件(由监护人代替提出申请时提供)
四、办理程序:凡符合资助条件并有该需求的对象,其本人或监护人可以自愿向户籍所在村居提交申请,户籍所在镇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
五、办理窗口
地址:户籍所在地村(社区)公共服务中心
交通指引: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受理申请
工作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2:00-5:30
六、 办结时限:无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涉及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