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对象:顺德区常住户口,已在顺德区申领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
二、办理条件:顺德区常住户口,已在顺德区申领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
三、所需材料:
1.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一式1份;
2.残疾人证注销申请书(残疾人证注销申请书需由残疾人本人或者其监护人书写,有残疾人本人及其监护人的签名并盖手指印的)一份。
3.顺德区核发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
四、办理程序:
1.申请:具有顺德区常住户口的残疾人凭户口薄和身份证、残疾人证到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书面提出注销申请。
2.工作人员收回残疾人证并在第二代残疾人证管理系统注销申请人资料。
五、办理窗口
地址:户籍所在地村(社区)公共服务中心
交通指引: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受理申请
工作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2:00-5:30
六、 办结时限:无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涉及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