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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证申请发放工作办理指南

浏览人次: 200次 发布时间:2018-10-27

一、办理对象:顺德区常住户口的残疾人。

 

二、办理条件:顺德区常住户口的残疾人。

 

三、所需材料:

     1.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一式4份;

     2.二寸(即大一寸)红底照片8张;

     3.残疾人申请表一式2份;

     4.残疾人调查表一式2份;

     5.残疾人评定表一式4份。

注:1、2两项自行准备,3、4、5三项到户籍所地的居委会领取。                                        

    

四、办理程序:

1.申请:具有顺德区常住户口的残疾人凭户口薄和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书面提出申请,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评定表》4份(以下简称《评定表》)、《申请表》3份、调查表2份,并贴上近期大一寸免冠红底照片。

2.评残:申请人将填写好并贴有照片的《评定表》、《申请表》、《调查表》,连同身份证(或户口簿)和有关病历资料,到我区指定的医院进行评残(智力或精神残疾,须到伍仲佩医院评残,乐从镇户籍的智力或精神残疾者可选择到佛山市第三人民医院评残)。残疾评定医生根据《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残疾标准》进行评定,并加盖医院印章。

3.办理:申请人将经医院鉴定的《评定表》、身份证复印件(或户口簿复印件)和《申请表》、《调查表》和近期大一寸免冠彩色相片,送回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由村(居)委会将申请人资料送交镇(街)残联办理。

4.领证:申请人或其监护人到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自行领取《残疾人证》。

 

五、办理窗口

        地址:户籍所在地村(社区)公共服务中心

        交通指引: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受理申请

        工作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2:00-5:30

 

六、 办结时限:无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涉及收费

 

八、顺德区残疾人证评残医疗机构名单及联系电话:

  (一)区级评残医院:1.顺德区第一人民医院:22318600;2.顺德中医院(顺德医院):22322776;3.顺德区妇幼保健院:22662100;4.顺德区伍仲珮纪念医院 (评定智力或精神残疾指定医院):22322573。

(二)镇、街道评残医院:1.大良医院:22913604;2.容桂街道新容奇医院:28327661;3.桂洲医院:28386086;4.伦教医院:27720128;5.勒流医院:25533703;6.区第一人民医院附属陈村医院:23832501;7.北滘医院:26609000;8.乐从医院:28338115;9.龙江医院:23881821;10.区第一人民医院附属杏坛医院:27777333;11.均安医院:25382227。

注意事项:智力或精神残疾者,须到顺德区伍仲珮纪念医院评残(也可选择到佛山市第三人民医院评残,佛山市第三人民医院电话:833120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