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对象:
1.本区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在册低保、低保临界、低收入、五保、城乡三无、孤寡等贫困家庭对象;其他家庭重度残疾对象。
2.已配合实施需求调查及评估筛选确认。
二、办理条件:
1.本区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在册低保、低保临界、低收入、五保、城乡三无、孤寡等贫困家庭对象;其他家庭重度残疾对象。
2.已配合实施需求调查及评估筛选确认。
三、所需材料:
1.填写《顺德区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申请表》
2.提交申请人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面、身份证、残疾人证复印件;
3.提交残疾人家庭情况证明材料(低保、低保临界、低收入家庭、单亲家庭、五保对象、城乡三无人员、一家多残家庭、其他家庭、孤寡等情况证明材料)。其中,证件材料提供所属复印件,申请表及申请人家庭情况证明材料提供原件。
四、办理程序:申请人到户籍所在村(居)提出申请,由村居报所在镇街审核后,报区民政人社局审核,审核结果按照原申请途径反馈告知。
五、办理窗口
地址:户籍所在地村(社区)公共服务中心
交通指引: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受理申请
工作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2:00-5:30
六、 办结时限:无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涉及收费
八、时间安排:每年约7月提出需求,约12月接受筛查测评需求(以具体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