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对象
夫妻一方或双方属顺德区户籍、政策内生育后,落实输卵(精)管结扎手术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产后3天起100天内或第一胎生育双胞胎或多胞胎的,小孩一周岁内)落实输卵(精)管结扎手术的人员(如因身体原因办理了缓扎手续的,在缓扎证明有限期内落实绝育措施的,也可列为奖励对象)
二、办理条件
同时符合:①我区户籍居民;②政策内生育;③在规定时间内落实结扎的(产后3天起100天内或第一胎生育双胞胎或多胞胎的,小孩一周岁内)落实输卵(精)管结扎手术的人员(如因身体原因办理了缓扎手续的,在缓扎证明有限期内落实绝育措施的,也可列为奖励对象)
三、所需材料
1.申请表一式二份;
2.结婚证;
3.户口簿(含子女);
4.身份证;
5.本人小1寸照片2张;
6.结扎证明;
7.计划生育服务证;
8.指定银行个人存折。
除照片外,其他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四、办理程序
村(居)委会加具意见→村(居)行政服务站计生窗口受理(1个工作日)→镇(街道)卫计局复核和审批(2个工作日)→发出审批决定(5个工作日)。
五、办理窗口
地址: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卫计窗口
交通指引: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2:00-5:30
六、办结时限
8个工作日。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