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计划生育手术对象提供术后随访 服务办理指南
浏览人次: 201次 发布时间:2018-10-27
一、办理对象
落实计划生育手术一个月内的育龄对象
二、办理条件
落实计划生育手术一个月内
三、所需材料
本人身份证、医院出具的手术证明
四、办理程序
1.术后一个月内可以享受一次上门或电话随访服
务;2.领取免费避孕药具。
五、办理窗口
地址:各村(社区)行政服务站卫计部门
工作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2:00-5:30
六、办结时限
无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取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