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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德区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指南

浏览人次: 222次 发布时间:2014-12-24

一、补贴对象和条件

补贴对象:经镇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认定的本区户籍就业困难人员。

补贴条件: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灵活就业、办理就业登记、且按季度办理灵活就业备案手续、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在季度终结后可申请补贴。(属于灵活就业的残疾人,镇街和村社区应指引其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请)

二、灵活就业范畴

1.灵活就业是指:从事社区公共管理服务或居民生活服务,包括从事城市管理服务、社区便民利民服务、老年服务、家政服务等临时性就业形式;从事家庭手工业、工艺作坊、到农村承包种养业;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务服务的临时工、季节工、承包工、小时工、派遣工等。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范围:

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但没有从事任何方式就业活动的;

被用人单位雇用(全日制用工),使用期满1年,形成事实劳动关系,但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

没有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但以个人身份参加其他形式社会保险的(如参加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

④已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等就业优惠扶持政策期满的;

⑤未经灵活就业方式审核的。

三、补贴标准和期限

补贴标准:实际缴纳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费用总额的50%。

缴费工资额最高不得超过本省上年度社会人平工资标准。

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年龄为准)

    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资金,采取“先缴后补、按季结算”的方法划拨,本季度已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将在下一季度给予补贴。

四、提交资料

(一)申请就业备案登记提交以下资料:

1.《顺德区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备案登记表》一式4份;

2.经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

3.《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

4.提交以下其中之一灵活就业方式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从事社区公共管理服务(含交通管理、治安管理、物业管理、水电管理、保洁、保绿等)的,提供村社区委员会或主办单位聘用合同(协议、证明);

从事社区便民利民服务的,提供工商部门临时经营许可证或村社区委员会证明;

从事家政(家教、钟点工)服务的,提供雇主雇用协议书;

从事社区老年服务的,提供村社区委员会或主办单位聘用合同(协议、证明)。

从事家庭手工业、工艺作坊或社区作坊的,提供发包方(合作方)劳务协议,由社区组织的,提供村社区委员会证明;

到农村承包种养业的,提供承包合同或协议书。

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务服务的临时工、季节工、承包工、小时工、派遣工等的,提供劳务合同或协议书。

    ④从事其他零散就业活动(不含违法违规活动),无单位或雇主提供证明的,由户籍所在的村/社区委员会出具灵活就业方式证明。

   (二)首次申领灵活就业保险补贴提交以下资料:

1.《顺德区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3份;

2.《顺德区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备案登记表》和灵活就业方式证明复印件;

3.《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原件;

4.《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

5.《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6.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存折复印件。

(三)非首次申领灵活就业保险补贴的,在每季度结束后15日前提交资料:

1.《顺德区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3份;

2.《顺德区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备案登记表》和灵活就业方式证明复印件1份;

3.《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经社保部门盖章确认)原件。

    带《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由镇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登记打印后退回申请人。

    五、就业备案程序

    申请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应按季度办理灵活就业备案手续。①社区核实。灵活就业人员持上述“提交资料一”向户籍地村社区服务窗口提出申请,村社区服务窗口受理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对该灵活就业人员情况进行核实盖章后留1份归档,由本人将该资料送镇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②镇街备案审核。镇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收到资料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盖章后,留1份就业备案登记表和灵活就业方式证明复印件后退回申请人。经审核后的灵活就业人员就业备案登记表,作为灵活就业证明使用。③按季备案。灵活就业人员应按季向村社区服务窗口重新办理就业备案手续。

六、补贴申请流程

1.镇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进行初审。对初审合格的要在申请人所在的社区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出具初审意见,由本人送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批服务科。

    镇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将申请人申请灵活就业补贴信息录入“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并在申请人的《就业失业登记证》第9页“享受就业扶持政策情况”栏内打印记录。

2.审批服务科审核后不符合条件的,应通知镇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由镇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灵活就业补贴的信息录入“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审批服务科审核后符合条件的,送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科办理资金申报手续,报区财政部门审核后由区政府机关财务核算处将资金拨至申请人账户。

七、其他事项

    1.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期间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社会保险补贴自行停止以后不再发放:

不按规定办理就业备案登记的,由镇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解除其就业登记备案,并停止相关补贴待遇;

提供虚假信息的;

户口迁移到外地、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办理退休手续、死亡的;

④不肯退回错领的补贴资金的。

2.申请本人及雇用方将纳入诚信管理,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3.区、镇街、村社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加强对申请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人员就业方式、证明材料的甄别工作,防止出现虚报、套取补贴资金的行为,对个人伪造灵活就业方式证明材料,或为其提供虚假证明骗取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参与人员,一经发现应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