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什么要对现行的“一卡通”制度进行调整?
答:为顺应国家开展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趋势,配合今年顺德区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的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要求;本着方便居民就诊,保障居民切身利益的原则;同时,倡导“小病进社区、大病进医院”的健康就医观念,引导居民逐步形成理性的、良好的就医习惯,不要大病小病都拥入高等级医院、找专家;并且我区现行“一卡通”制度通过一年的试行,得到绝大部分群众的认可,但允许参保人自由选择医疗机构就诊的同时,也衍生出参保人大病小病都往区级医院就诊,大医院接诊压力大,群众实际报销金额没有提高反而下降的问题。因此,在新社保年度,通过提高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支付比例,同时降低了区级及镇级医院的支付比例的方式,从制度上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倾斜,引导群众社区首诊,充分利用好现有的基层医疗卫生资源,提高基本门诊基金使用效率。
(2)具体的调整内容有哪些,报销比例如何规定?
答:参保人就诊时,属于报销范围内的药品、检查等费用,报销比例区级医疗机构(含同江医院)60%,镇级及民营医院75%,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及其延伸网点100%;每剂中草药的报销上限调整为6元。
举例:张三在某社区卫生服务站就诊,产生费用包括:电脑血糖监测10元(可报销),西药共15元(其中可报销药品共12元),中草药三剂共20元,一般诊疗费10元,合计55元。那么可报销费用为:检查加上药品的可报销金额之和乘以报销比例加上中草药报销金额及一般诊疗费用报销金额,即(10+12)×100%+(6×3)+7=47元
(3)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有哪些优势?
答:1、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网点多,覆盖广。为参保人提供了便利的医疗服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广泛覆盖,参保人一般只需要离家15分钟,就能到达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医,大大方便了患者就诊。
2、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药品零差价销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主要包括统一配套和使用基本药物、统一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统一网上集中采购、统一集中配送、统一组织结算和统一基本医疗保险优惠政策。项目启动以来,所有实施该制度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全部配备使用了基本药物并实行零差价销售,药物价格较以前大幅下降,让群众得到实惠。
3、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施一般诊疗费制度,进一步降价了就诊费用。各镇街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行一般诊疗费制度,具体说,就是将现有的挂号费、诊查费、注射费(含静脉输液费,不含药品费和材料费)以及药事服务成本合并为一收取。目前此项费用统一标准为10元/人次,由“一卡通”基本门诊基金报销7元,即参保人只需要付出3元,就能享受到挂号、诊查、注射等服务,大大减少了医疗费用的支出。如果到其它医院就诊,这些费用需要由参保人自掏腰包了。
4、报销比例更高。从2012年7月起,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支付比例上调到100%,即参保人只需要负担自费项目费用,其余的医疗费用均由基本门诊“一卡通”基金支付。
(4)为什么区级和镇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比原来降低?
答:基本门诊保险是旨在“广覆盖、保基本”,以保障普通病、日常病为主的制度,因此,从政策上引导参保人,一般普通疾病尽量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以充分利用好基层医疗卫生资源,不要大病小病都拥入区、镇级医院,改善部分区、镇级医院的总院门诊部过于拥挤、轮候时间过长的情况,逐步形成良好的、正确的就医习惯,所以区级和镇级及民营医院的报销比例较之前均有所下降。
(5)对“一卡通”制度进行调整之后,待遇是否会比以前降低?
答:“一卡通”制度调整之后,总体待遇不会降低。虽然区、镇级医院的报销比例较之前有不同程度的降低,但现时各镇(街)镇级公立医院的下伸门诊网点绝大部分纳入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已经基本覆盖全区范围,网点远多于区级或镇级医院。参保人出门不远就会有100%报销待遇的医疗机构,一般普通疾病只要在就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报销比例会比过去更高。
(6)“一卡通”的制度调整后,就诊方式有没有变化?
答:没有的,仍按之前的规定,就诊时必须携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未领取第二代身份证的可凭其它有效身份证件),在就诊时由医务工作人员先核对身份,即本人携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未领取第二代身份证的可凭其他有效证件)——承办医疗机构门诊挂号(第二代身份证须刷卡)——诊室就诊——门诊收费处办理结算——缴纳自己负担的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