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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在市外非指定医疗机构就医的费用可否报销

浏览人次: 436次 发布时间:2013-11-11

参保人经社保局核准到市外非指定医疗机构住院的,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费用,按市内同级定点医院支付比例的60%支付;未经社保局核准自行到市外非指定医疗机构住院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