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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

浏览人次: 434次 发布时间:2013-11-11

一、申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1、审批条件

(1)年满十六周岁的本市常住户口公民;

(2)未满16周岁的本市常住户口公民可自愿申请(由其监护人代申领,证件有效期5年)。

2、需审核证明材料

(1)《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交原件验证)。

(2)本人的《广东佛山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质量检测回执》及“二代”相片两张。(收原件)

3、办理步骤及工作时效

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受理。在60日内发放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二、补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1、审批条件

遗失居民身份证,已向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报失。

2、需审核证明材料

(1)已按要求填写的《居民身份证报失登记表》。(收原件)

(2)《户口簿》(交原件验证)。

(3)本人的《广东佛山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质量检测回执》及“二代”相片两张。(收原件)

3、办理步骤及工作时效

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受理。在60日内发放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三、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1、审批条件

(1)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将满;

(2)变更居民身份证内容;

(3)居民身份证污损、残缺不能辨认;

(4)居民身份证芯片失效,无法重新电写的。

2、需审核证明材料

(1)《户口簿》、原《居民身份证》。(申请时均交原件验证,领证时收缴原《居民身份证》)

(2)本人的《广东佛山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质量检测回执》及“二代”相片两张。(收原件)

3、办理步骤及工作时效

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受理。在60日内发放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四、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

1、审批条件

本市户籍中国公民,在申领、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

2、需审核证明材料

(1)《户口簿》。(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2)办理居民身份证回执。(提供原件验证,不收缴)

3、办理步骤及工作时效

由区人口管理科户籍窗口受理,在3个工作日内发放临时居民身份证。